俗話說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以前的人只能自求多福,現在人們可以為自己買保險。今天這個案子,就是從一份保單開始的。
2000年四月,黃女士的丈夫沈朝柱,向銀行按揭貸款30萬元,購置了一套新房,原本以為一家人從此可以過上舒適的小康生活,可是,誰也沒想到,剛開始裝修房子的時候,沈先生就從椅子上摔下來.黃女士回憶,當時丈夫很快就站了起來,到醫院檢查也沒有發現甚麼異樣,但是五天後丈夫騎車經過校區門口時又摔了下來,這一次就沒有上次那麼幸運.送到醫院急救,也沒能挽回沈先生的生命.
丈夫的突然身亡,對黃女士無疑是晴天霹靂,除了悲傷之外,黃女士還要肩負起家庭的重擔,特別是剩下的27萬元住房貸款成了她沉重的心病.正在一籌莫展之際,黃女士從朋友處得知,在2001年10月1日,上海市保險同業工會已經在各大媒體上刊登了公告,對原抵押商品住房保險合同上的保險責任進行了擴展.條例上稱,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而喪失了全部或部分還款能力的,保險公司將向銀行還清餘款.對於在2001年10月1日前的買房者,該條款自動生效.於是黃女士向保險公司提出了理賠的要求,但沒有想到的是,她竟然遭到了拒絕.
保險公司堅持不能理賠的理由是,首先沈先生簽下的保單,承保人是沈先生,受益人是貸款銀行,黃女士無權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其二,沈先生兩次摔倒,並不是致命原因,醫院證明死因為腦血管畸形導致腦出血,不屬於意外死亡.
黃女士認為,當初買房時為了得到銀行貸款,不得不買了這份保險,對於買房者來說,並沒有利益可言,如今有了保護購房者利益的擴充條款,保險公司卻以種種理由加以搪塞,這樣的保險不就是一紙空文嗎.一怒之下,黃女士和女兒一起,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觀眾朋友,你們覺得,沈先生是死於疾病還是意外,黃女士有沒有權利得到這筆保險金?
節目12月19日錄製,12月29日播出,敬請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