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實生活中,還是“親兄弟明算帳”來得更實用也更理性一些。兄弟間如果帳目不清,甚至發生一些錢銀糾紛,那就比一般人複雜得多了。看看下面這個案子,就夠亂的了。這次的案子就是兩親兄弟串通合謀討債逼債。
這是一起奇怪的案子。本案的原告叫王連之,被告是宜興市陶之都進出口有限公司,原告訴被告拖欠借款95.2萬元。爲原告出庭作證的徐海東與陶之都公司的法人徐海峰是同胞兄弟,他在法庭上說明,是他曾借款給弟弟徐海峰95.2萬元,隨後又將這筆債權轉讓給了本案原告王連之。原告王連之承認並沒有借款給徐海峰,但他以擁有這95.2萬元的債權爲由,將借款人徐海峰告上法庭.請求法庭判被告歸還欠款,並聲稱所得款項將歸還原債務人徐海東。
本來是徐家兄弟的案子,現在平白多了個外人。按照徐海東的說法,他債權轉讓了給了王連之,那麼原告與被告的借款關係是否成立?原告起訴被告的真實目的?有人告發說,這是兄弟倆想要吞下業務款,故意唱的一出雙簧戲,果然是這樣。徐家兄弟的這起案子,其實是拐了幾道彎的,最開始以為是王連之告徐海峰,其實是哥哥找弟弟討債,到後來演變到了法庭和兄弟倆鬥法。但是,法院斷案是講證據的,王連之到底有沒有借錢給徐海峰,官司背後究竟有沒有貓膩,又怎樣證明,看來,這是對法官斷案的一個考驗。
觀眾朋友如何來看待這場惡意訴訟呢?
節目2007年12月26日錄製,1月5日播出,敬請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