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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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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房地產官司 千萬爭產案

发表于 2008-01-22 11:51:31

 

法庭實錄,一週一次說官司。今天要說的兩起官司,一起是房地產買賣官司,一起是4000萬遺產的爭奪官司。不用多說,房地產買賣官司肯定發生在内地,現如今内地最流行最時髦的官司就是房地產買賣官司,那是此起彼落源源而來滔滔不絕,面積縮水設計變更合同違約,等等等等。也是不用多說,那4000萬爭產官司,肯定發生在香港,香港濶人多,爭產官司自然也就多,千萬以上的爭產官司,每年都要發生一二起。先來説近年來内地頻頻發生的房地產買賣官司,今天說的是北京的一位業主,狀告開發商拖延辦理房產證。

 

2000年,中國武警北京總隊醫院的周潁及其家人看中了位於通州區梨園鎮的中澤園小區。200010月,周穎向小區的開發商北京中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訂購了一套樓房,並繳納訂房保證金3000元。在隨後3個月的時間裏,因爲工作忙,周穎委託婆母辦理了商品房買賣的所有手續。按照契約約定,原本應該20016月拿到的房産證,直到200267日,中澤公司才將房屋産權證交到周穎手中。耗費多年積蓄購買的樓房,房産證延誤了近一年才拿到手中。爲了討一個說法,200386日,周穎以違約爲由將中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起訴到通州區人民法院。原告認爲,根據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契約中第六條的規定,“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契約後6個月內持本契約及相關證件共同到北京通州區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産權屬證件。”而事實是,直到一年後,200267日,被告才將房産證交給原告構成違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被告方辯稱,原告訴狀中關於“産權證延遲辦理是由於被告人違約造成的”,與事實不符。實際上,是原告延誤了辦理産權證所需委託書和身份證明書的提交時間,被告並無違約行爲。

 

法庭的辯論圍繞著“何時交齊了證明文件”以及“如何確定違約賠償金額”來進行。本案中,周潁如何利用新頒布的《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來維權對於房地產案件相當有借鑑意義。如果您也遇到過此類官司,或者您對此類案件有甚麼看法,歡迎您給我們留言。

 

本期節目將於22日在鳳凰衛視資訊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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